开具证明
类别 | 所需证件 | 备注 | |
居住证明 | 证明居住 | 身份证、户口本、结婚证(夫妻双人证明需携带) | |
迁户口 | 户主身份证、购房合同 | 需户主本人前来办理 | |
打疫苗 | 孩子父母身份证、户口本、结婚证、孩子出生证 | ||
暂住证 | 户主、租户双方的身份证、户口本、租房合同 | ||
户主、亲属双方的身份证、户口本 | 需户主本人前来办理 | ||
其他 | 根据用途可电话咨询需要的详细证件 | ||
婚育证明 | 夫妻双方身份证、户口本、结婚证 | ||
独生子女证明 | |||
注意事项:1.所有证明均需携带证件原件交由工作人员审核。2.长安校区办理地点:长安校区教工公寓区长安校区物业中心办公室(便民驿站南侧)经办人:槐老师联系电话:88308849 |